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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懂事的女兒在病床前照顧劉潔。南國都市報記者陳衛東攝
  她,身患罕見的橫紋肌肉瘤晚期;病危之際,她說:我要捐遺體供醫學研究 “不想別人也受這個罪”
  南國都市報1月18日訊(記者王小暢)“我妻子已經病入膏肓,想捐出自己的器官給需要的人。”電話中,李遠軍用沙啞低沉的聲音告訴南國都市報記者。他的妻子劉潔患上了罕見的橫紋肌肉瘤晚期,在承受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痛苦中,她希望捐獻自己有用的器官,如果器官不能用,她願意捐獻遺體供醫學研究。
  母親身患惡性腫瘤 14歲女兒輟學照顧
  18日下午,記者在海南省農墾總醫院腫瘤內科的搶救室見到李遠軍及其病重的妻子劉潔。
  劉潔今年38歲,是河南南陽人。她躺在病床上,脖子兩側長著很大的腫瘤,臉上表情十分痛苦。“她剛剛纔睡下。”李遠軍低聲說。可沒一會兒,劉潔就睜開了眼睛,使盡全身力氣般擠出兩個字“喝水”。在一旁的大女兒小李聽到後,趕緊給母親遞過去一根吸管。喝完水後,小李拿出紙巾替母親擦拭和按摩。這個才14歲的女孩,照顧母親十分熟練。
  為了不打擾劉潔休息,李遠軍把記者帶到醫院外的草地,介紹妻子病情時他眼眶不時被淚水打濕。“去年6月份,妻子覺得鼻子不透氣、流眼淚,我們以為是鼻炎。”可是檢查的結果,讓兩口子十分吃驚。“醫生說是橫紋肌肉瘤,是一種比較罕見的疾病。”李遠軍把妻子轉到另一家醫院,檢查結果還是一樣,只能進行放化療。住院治療一個多月後,劉潔的癥狀明顯改善,去年7月底出院回家。“我以為妻子病好了,10月份就到海口工作。”去年12月,他往家裡打電話,妻子無意中告訴他耳朵下長了很大的瘤子。他趕回南陽,把妻子送到醫院,得知放化療治愈無望後,他聽說廣東有位治療腫瘤的中醫。剛到廣東時,妻子身體雖然虛弱但還能走路。“這病很凶,才幾天就不能走路了。那醫生看到這個情況也不敢收治”。1月17日,李遠軍與女兒小李背著妻子到了海口。
  患者不堪痛苦折磨 欲捐遺體醫學研究
  “今天一早,醫生來查房時,妻子痛得很歷害,央求醫生幫她安樂死。”李遠軍說,醫生告知不可以後,妻子表示想捐獻器官。“我今天就打電話給紅十字會,但聯繫不上,便想聯繫南國都市報幫忙。”“捐獻這事,妻子已經和我說過幾次。”李遠軍稱,妻子想捐獻的另一個原因,可能還是出於“母愛”。三個子女都還小,妻子想以此回報社會,也希望社會能幫幫孩子。
  李遠軍愧疚地稱,他和妻子大部分時間帶著小兒子在外面打工,兩個女兒主要靠家裡的老人照顧。2011年,在外打拼數年後,兩口子積攢了十多萬元,決定回老家做點小生意,經濟寬裕再蓋間房子,這樣可以把孩子們都接到一起生活。沒想到房子還沒蓋,妻子就患上了這個病,不但花光了積蓄,還四處借債。“大女兒今年原本要上初三的,可她聽說母親生病後,就提出不上學了。”
  隨後記者與李遠軍一起回到病房。這時劉女士疼痛得一度不能接受採訪。護士為她打了止痛針後,好一會兒她才緩過來,開口說:“不知道器官能不能用,如果不能用就捐獻遺體供醫學研究,生這病太難受了,不想讓別人也受這個罪。”
  相關部門:患者可以捐獻遺體
  省農墾總醫院腫瘤內科的孟醫生稱,劉女士患的是橫紋肌肉瘤晚期,癌細胞已經擴散。該院醫務處負責器官捐獻工作的吳醫生表示,患者已不符合器官捐贈的條件。不過,患者身故後可以把遺體捐獻給醫學院,提供醫學研究。吳醫生還稱,他們已經把該患者的情況反映給省紅十字會,估計他們下周一會與家屬洽談。
  海南省紅十字會的王處長表示,捐獻遺體一般要先登記,然後進行公證,一些後續的工作他們會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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